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包括涉及情绪和行为自我控制问题的疾病。虽然 DSM-5 中其他障碍也会涉及情绪和/或行调节的问题,但本章中的障碍是独特的,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到侵犯他人的权利(例如,攻击、损坏财物)和/或使个体与社会规范和权威人物产生剧烈冲突。在本章各种障碍和那些给定诊断类别的个体中,情绪和行为的自我控制所涉及的病因存在较大变异。
本章包括对立违抗障碍、间歇性暴怒障碍、品行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在“人格障碍”一章中有具体描述)、纵火狂、偷窃狂,及其他特定和未特定的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尽管本章所有障碍都涉及情绪和行为调节的问题,然而这些障碍之间诊断的不同源于这两类自我控制问题的侧重点不同。例如,品行障碍的诊断标准主要聚焦于那些侵犯他人权利或违背主要社会规范的行为。许多行为问题(例如,攻击)是不良情绪控制(例如,愤怒)的结果。另一个极端,间歇性暴怒障碍的诊断标准聚焦于不良的情绪控制,对于人际的或其他的挑衅,或与其他社会心理应激源不成比例的愤怒暴发。介于这两种障碍之间的是对立违抗障碍,其诊断标准平均地分布在情绪(愤怒和易激惹)与行为(好辩论和挑战)之间。纵火狂和偷窃狂的诊断较少见,其特征是对缓解内在紧张的特定行(纵火或偷窃)的不良的冲动控制。其他特定的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是一种疾病的类别,包括品行障碍症状、对立违抗障碍症状,或其他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症状,但是这些症状的数量不符合本章中任一种障碍的诊断阈值,即使存在与该症状有关的临床损害的证据。
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在男性中比在女性中更常见,以男性为主的相对程度在不同障碍中,或在同一障碍的不同年龄中存在差异。本章的障碍通常在儿童期或青少年期起病。事实上,成人期首次出现品行障碍或对立违抗障碍非常罕见。在对立违抗障碍和品行障碍之间存在发展上的相关性,大多数的品行障碍之前都符合对立违抗障碍的诊断标准,至少在青春期前出现的品行障碍的案例中是这样。然而,大多数有对立违抗障碍的儿童最终并没有发展为品行障碍。此外,有对立违抗障碍的儿童存在最终发展为除了品行障碍之外的其他问题的风险,包括焦虑和抑郁障碍。
许多定义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的症状,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发生在典型发育的个体行为中。因此,当判断个体是否有某种障碍的症状时,非常关键的是考虑相对于个体的年龄、性别、文化而言,在不同情况下的频率,持续性和广泛性,以及与该诊断所描述的行为有关的损害中,哪些是正常的。
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与人格维度常见的外在表现有关,也被称为脱抑制和(相反)限制,程度较弱的被称作负性情绪。这些共享的人格维度导致这些障碍中高水平的共病,最频繁的共病是物质使用障碍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然而,构成外在表现的共享的素质的本质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