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障碍的特征是意识、记忆、身份、情感、感知、躯体表现、运动控制和行为的正常整合的破坏和/或中断。分离症状可以潜在地破坏心理功能的每一个方面。
本章包含分离性身份障碍、分离性遗忘症(游离性遗忘)、人格解体(现实解体)障碍、其他特定的分离障碍,以及未特定的分离障碍。
分离症状被体验为:a)不自主地对觉知和行为的侵入,伴随失去主观经验方面的连续性(即“阳性的”分离症状,例如身份分化、人格解体和现实解体)和/或b)对于通常轻而易举就能获取的信息或控制的精神功能,无法获取或控制(即“阴性的”分离症状,例如遗忘症)。
分离障碍通常见于创伤后,而且许多症状,包括对于症状感到难堪和困惑或是企图隐藏,都受到临近创伤的影响。在 DSM-5中,分离障碍被置于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之后,而不是后者的一部分,体现了这两种诊断类别之间的紧密关系。急性应激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都包含分离症状,例如遗忘症、闪回、麻木和人格解体/现实解体。
人格解体/现实解体障碍的特征是有临床意义的持续的或反复的人格解体(即非现实感的体验,或与自己的思想、自我或躯体脱离)和/或现实解体(即非现实感的体验,或与自己所处的环境分离)。这些体验的改变伴有完整的现实检验能力。
尚无证据表明在主要是人格解体症状的个体与主要是现实解体症状的个体之间存在区别。因此,有该障碍的个体可以发生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或两者兼具。
分离性遗忘症的特征是无法回想起个人经历的信息。这种遗忘可能是局部的(即某个事件或某个时间段的经历),选择性的(即某个事件的特定方面),或广泛性的(即身份和生活史)。从根本上看,分离性遗忘症指的是无法回想起个人经历的信息,它不同于正常的健忘。它可能涉及或不涉及有目的的旅行或漫无目标的游荡(即漫游)。尽管一些有遗忘症的个体迅速注意到他们已经“失去了时间”或在记忆中出现了缺口,但大多数有分离障碍的个体最初并未觉察到他们的遗忘症。对于他们来说,只有当个体身份丢失,或是当环境令他们意识到自己遗忘了个体经历的信息时,才会察觉到自己患上了遗忘症(例如,当他们发现自己回忆不出某些具体事件的证据时,或当他人告诉或询问某些事件而他们却回想不起来时)。直到或除非这些事情发生,否则他们已经“遗忘了他们的遗忘症”。遗忘是分离性遗忘症的基本特征;个体通常会体验局部的或选择性的遗忘,而很少体验广泛性的遗忘。
分离性漫游(游离性漫游)罕见于有分离性遗忘症的个体身上,而在有分离性身份障碍的个体身上则较为常见。
分离性身份障碍的特征是:a)呈现两种或更多截然不同的人格状态,或一种附体体验;b)反复发作的遗忘。身份分化随着文化(例如,附体形式的表现)和环境的不同而变化。因此,个体可能经历身份和记忆的中断,这种情况可能不会立即被他人发现,或者被隐藏功能失调的努力所掩盖。有分离性身份障碍的个体体验:
a)反复发作、无法解释的对意识功能和自我感的侵人(例如,声音;分离性行动和言语:侵入性想法、情绪和冲动,b)自我感的改变(例如,态度、偏好以及感觉身体或行动不受自己控制),c)感知的古怪的改变(例如,人格解体或现实解体,如感觉自己与身体脱离,像被切割开一样),以及d)间歇性功能性神经症状。应激通常会导致分离性症状的短暂加重,变得更为显著。
其他特定的分离障碍的剩余类别有以下七个例子: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混合性分离症状,它接近但未达到分离性身份障碍的诊断标准;在洗脑或思维改造之后发生的分离性状态;两次急性发作,病程少于1个月,混合性分离症状,其中有一次存在精神病性症状;三次单个症状的分离性发作———分离性恍惚、分离性木僵或昏迷以及假性痴呆(对于提问给予近似或模糊的答案)。